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债已还清却将借条“二次利用” 检察机关挖出案中案抗诉获改判

绍兴检察 2021-04-28

借款七十余万元,数月后将欠款还清,这笔借贷也应就此事了。可是借贷双方却串通起来,让本已失效的借条重新“派上用场”。未曾想检察官在办理一起“套路贷”系列案时发现端倪,挖出该案线索,经依法抗诉获改判。自作聪明的当事人不仅计谋未能得逞,还将因为自己的贪婪面临法律的制裁。

2016年5月至8月

祝芳前后四次向王福和柳强一伙借款共计78万元。每次将钱借给祝芳后,柳强都会在当天收回数万元,作为所谓的“头息”。数月后经还款,祝仍欠王、柳二人30余万元,遂将自己名下的一套城西住房过户给二人抵充债款。不过该房产估价达60万元,祝便与二人商议,二人将房产出售后,用房款抵充债款,并将多余的25万元归还祝。


可是柳强出售房产后,却表示房子只卖了40万元,仅够抵充债款,因此将房款全部据为己有,拒绝归还祝芳约定的25万元。


为了帮祝芳“挽回损失”,与她私交较好的王福想了一个招。原来,祝当时还欠其他人借款,将名下的另一处城南房产作为抵押。而她在归还王、柳二人借款的同时,没有及时将78万元的借条取回、销毁。王便提出,双方可谎称祝仍欠78万元,由王持借条起诉她要求还款。待其他债主起诉祝芳,法院拍卖城南房产后,王、祝便可从房产拍卖款中分得一部分,达到弥补损失的目的。

2017年8月

经王福起诉,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法院出具民事调解书,确认祝芳应归还王78万元。

本以为计谋得逞,但绍兴市检察院通过自主研发的“智慧民行”办案系统筛查,发现柳强在2016年至2017年的短短一年时间内,作为原告的借贷纠纷多达136件,怀疑其是职业放贷人,存在“套路贷”嫌疑,遂移送越城院检察院审查。审查中,柳强和祝芳之间的借贷引起检察官的注意。

面对检察官的询问,祝芳起先一再以“工作繁忙”“照顾家人”等理由推脱,不愿配合。作为受害人却讳莫如深的态度令检察官心生疑惑。经多次沟通,祝芳无意中吐露的一句话更引起检察官的警惕,“其实我早已将欠他们的钱还清”。检察官据此猜测,该“套路贷”系列案中,或许还藏着虚假诉讼的隐情。于是不断作其思想工作,晓以利害,指出虚假诉讼的违法性,直言“打‘假官司’已触犯法律,如今只能以积极配合争取宽大处理”,逐步攻破其心理防线,令其承认了与人串通的事实。同时,检察官调取了祝、柳二人间的银行流水记录和转账凭证,反复分析研判,并与当事人的供述相互比对印证,逐项确认各笔款项的性质,最终查明祝芳的还款金额加上用以抵债的房款,已远超借条所载的78万元,即债务已全部清偿。因此王福与祝芳间的民事诉讼,实为虚假诉讼。


“现在回想,他们先骗取我的房子,又鼓动我做违法的事,我是一时糊涂中了他们的‘套路’。”祝芳承认道。


2019年6月

2019年6月,经越城区检察院提请,绍兴市检察院以有新的证据证明债务已清偿、本案系虚假诉讼案件为由提起抗诉。日前,绍兴市中级法院采纳抗诉意见,依法撤销原调解书,驳回王福起诉,从而保护了真正债权人的合法权益。目前,柳强、王福等人已因涉嫌寻衅滋事罪、虚假诉讼罪、诈骗罪等被移送审查起诉。

(文中人物均为化名)

文稿:丁吉琴 吴闻哲

图片:来自网络

编辑:沈嘉玲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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